领匠酒文化课堂|酱香型白酒执行标准的由来发表时间:2024-04-01 14:09 酱香型白酒如今已为人所熟知,作为十二大香型之一,其知名度不断攀升。2011年12月1日,由国家酒类质检中心、贵州产品质检院、茅台、郎酒和习酒共同起草的酱香型白酒执行标准——GB/T26760-2011正式实施。以下是对该标准的解读。 在2011年之前,酱香型白酒并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。贵州茅台酒及其系列酒、四川郎酒和贵州习酒是当时主要的酱香型白酒企业,它们各自拥有独特的生产标准。例如,茅台王子酒为Q/MTJ02.30-2004、郎酒为Q/20505082-9.01-2003(酱香型郎酒)、习酒为Q/XJ1-2004。这些不同标准给消费者带来了困扰,也导致了酱香型白酒行业的混乱。 因此,这三家企业联合申请起草了酱香型白酒的首个国家标准。经过修订审核,该标准于2011年12月正式施行。GB/T26760-2011规定了酱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、产品分类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等内容。 该标准适用于酱香型白酒的生产、检验与销售。其中明确规定,酱香型白酒只能以高粱、小麦、水为原料,通过传统固态法发酵制成,不得添加食用酒精以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质,如香精、增味剂、塑化剂等。这一标准的实施,对酱香型白酒行业进行了规范,有效遏制了劣质假冒产品的泛滥。 然而,值得注意的是,优质的酱香型白酒不仅仅取决于是否符合国家标准,工艺也是至关重要的。例如,碎沙法的酿造周期不一定是一年一次,还有一些酱香型白酒采用了串香法。因此,国家标准虽然有助于保障产品质量,但并不能完全代表酱香型白酒的优劣,因为市场上仍有很多人只追求低价产品。 |